跑。
她不打电话,我可还是要打的,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,告诉姐姐我和丁玲在外面吃了,免得她们见我不回家会担心。姐姐自然让我们小心点,早点回家。
我看这帮家伙只会看不会动的,心里也有些急了,江水这么急,再不下去救人,被水冲走可就完了,桥下还有路灯光,还有亮光,要是冲进江心,漆黑黑的可就见不着人了。
我看她含羞带笑的样子,也是心动。她现在初为少妇,刚刚领略到其中的乐趣,自然对此事又好奇又向往,被我一说之后,也不由春心荡漾起来。我牵着丁玲的手,穿过马路准备去影都。
那些围观者虽说自己不肯下去,但见有人出手,也还没冷血到要把我扔下去吧。这种没风险的好事他们看来还是很乐意做的,拉着绳索把我慢慢地吊了下去,然后顺着江水将我漂向那个女人身边。
要是换了林诗怡,我当着她的面给丁玲买礼物,现在一家不高兴地闹小性子了。丁玲虽说不在意,我也不敢就真的买了,那不就不给丁玲面子吗,我才没这么笨呢,听她说不生气我就真以为她不生气了呢。
这个当然,救人要紧,但我也不能把自己也搭进去了。桥面的扶手上绑了不少广告横幅的,我让几个人把横幅的尼龙绳都解下来,连成三股粗的长绳,现在别说是救人,救大象都不会断了。然后我把一头绳索绑在我的胸口,另一头绑在桥的扶栏上,我可要的是安全第一,小心点好,万一那些人手一松,我可就完了。英雄我要做,但性命也是第一位要考虑的。
我和丁玲在外面吃过东西,又陪着她逛起街来。我现在浑身酸痛,腿上绑着沙袋,还要跟在丁玲后面东走西走的,真是累啊,可又不敢诉苦。丁玲陪着我在特警队好几天了也没说过什么,我要是诉苦,不是找打吗。我跟在丁玲后面,眼睛也是东张西望地,再过几天,也就是这个星期五,就是林诗怡的生日了,我在想送什么礼物给她好呢。小怡以前送我的可全都是高档货,现在我自然也不能太寒酸了,尤其现在我和她的关系又进了一步,礼物自然更不能小视了,女孩子对这些细节方面还是很在意的。
也有几个老头老太太看着着急,劝着有人能下去救人,可一个个都只看不动。现在的人心可真不古了,居然能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在江中挣扎而无动于衷。现在在报纸上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报道,几十个上百个人围在河边,就这样呆看着一个人慢慢地在眼前沉下水去,还有人的居然要先拿救命的钱之后才肯下水救人,不然,宁可看着人沉下去。同样还是报纸上的事,一个人在看完一场沉水事件之后,回家还当成新闻说给邻居听,最后有人来报信,沉下去的那人是他的女儿,结果受不了刺激,疯了。
现在天早已黑了,我们一时也看不清江面有什么动静,在旁边几个围观者的指点下,才看到在桥墩下游处有个人影在江中隐约地沉浮着,看样子是拉住了缠在桥上的渔网或绳索什么的,才一时没被水流冲下去。丁玲问一个围观者,那个人具体也弄不清怎么回事,只说是一个中年妇女,身上的钱被小偷偷走了,一时想不开就跳江了。旁边几个人还七嘴八舍地评说着,什么为了一点点钱就自杀,不值得;或者现在的小偷也太坏了,什么人都偷,听说那个女人是借来钱要给女儿动手术的;也有说现在的小偷太多了,都是刑罚不严,要是象阿拉伯国家一样,偷一回剁一个手指,或在脸上刺字,看他们还敢不敢再偷。还有人说现在该怎么救人,有说打110的,也有说打海监的,这么多人,都是空头理论家,只会说不会动的。
事情比我想象中的要难得多,我还以为漂浮到女人身边,用另一股绳把她的身子和我绑在一起,然后就可以让我把我们二个拉上桥了,结果一下水,我就被呛了二口,到女人身边